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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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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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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苏建建管〔2016〕214号各市、县(市)建设局(委):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效落实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扼制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出借挂靠资质行为,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及《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5〕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概要描述】苏建建管〔2016〕214号各市、县(市)建设局(委):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效落实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扼制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出借挂靠资质行为,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及《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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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建管〔2016〕214号

各市、县(市)建设局(委):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效落实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扼制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出借挂靠资质行为,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及《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关键岗位人员)实行网上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键岗位人员备案办法

  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在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时,须同时办理关键岗位人员备案。

  施工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进行施工合同备案时,应同时将施工合同附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备案,其中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不能手录。满足要求时,施工合同方可备案。其他现场人员,可选择勾选或手动录入。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省内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库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业务系统导入。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先通过“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管理系统”办理进省核验手续后,方可办理施工合同备案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

  2014年1月1日后未在一体化平台上办理过施工合同备案(或需补办施工许可证的)的在建工程,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在一体化平台上完成施工合同备案(在此之前施工合同备案时关键岗位人员可手录),逾期不再办理该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二、关键岗位人员备案信息解锁

  经一体化平台备案的关键岗位人员,系统自动锁定。只有在一体化平台办理了“在线工程竣工(交工) 申报”(或办理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经项目所在地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由竣工验收备案机构确认),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由系统解锁释放(“在线工程竣工申报”流程见附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流程见苏建建管〔2016〕116号)。网上备案的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未经解锁的,无法在其它工程项目中进行投标和施工合同备案。

  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对一体化平台上办理的竣工(交工)申报工程,符合条件的,应在施工企业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关键岗位人员备案信息解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网上抽查。

  已办理在线工程竣工(交工)申报或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可做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

  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号)有关要求。变更时,施工企业应通过一体化平台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系统相应模块上传有关材料,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核验上传材料并通过系统比对后,符合条件的,应在施工企业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变更后的关键岗位人员须满足施工现场要求。

  四、工作要求

  关键岗位人员实行网上备案是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出借挂靠资质行为,促进“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的重要举措,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招标投标等有关监管机构要通过一体化平台相应建设环节,对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实行联动监管,以此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可控。

  此前发布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管理规定,如与此通知抵触的,应执行此通知。

  此通知从2016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在线工程竣工(交工)申报流程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在线工程竣工(交工)申报流程

  (在线工程是指2015年5月1日后在一体化平台上办理过项目登记、施工合同备案等事项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工程竣工申报仅用于施工单位提交工程业绩和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信息解锁)

  一、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竣工工程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施工合同(从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自动获取);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竣工验收报告或加盖监理(建设)单位印章的竣工报告(原件);

  4.单位工程主要指标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后自动生成)。

  二、分包单位交工工程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分包施工合同(从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自动获取);

  2.总承包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需加盖监理(建设)单位印章的原件);

  4.单位工程主要指标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后自动生成)。

  三、网上申报流程

  1.系统登录

  施工单位登录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门户网站,插入usbkey,在“业务系统”栏目下点击“在线工程竣工(交工)申报系统”即可进入到登录页面。

  2.网上申请

  1)总承包、专业承包竣工工程申报流程:在“在线工程竣工(交工)申报系统” 中“竣工工程申报”(总承包、专业承包)菜单→选择“新增备案项目”→输入网上备案的施工合同中的项目名称关键字选择项目→编辑单位工程主要指标和施工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打印工程项目主要指标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上传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加盖监理(建设)单位印章的竣工报告、单位工程主要指标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提交申请。

  2)分包单位交工工程申报流程:在“在线工程竣工(交工)申报系统”中“交工工程申报”(专业分包)菜单→选择“新增备案项目”→输入网上备案的施工合同中的项目名称关键字选择项目→编辑单位工程主要指标和施工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打印工程项目主要指标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上传总包施工许可证、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主要指标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提交申请。

  注:上述单位工程主要指标和施工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的数据由系统自动从已备案合同上读取,其它部分由申报人填写。

  3.管理部门确认

  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使用授权的USB Key登录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在线工程竣工(交工)申报系统”,在“施工业绩管理”主菜单下找到“总包单位已竣工工程申报确认”或“分包单位交工工程申报确认”,对已竣工或交工工程申报资料进行核验, 符合条件后选择确认,则施工项目管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信息自动解锁,工程业绩自动推送到一体化平台业绩库;不符合条件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一体化平台上提示施工单位补充材料或注明其它原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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