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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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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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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各县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概要描述】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各县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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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各县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考核考务管理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负责。各设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考务相关工作。

  二、考核分类

  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二)项目负责人(B类);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分为机械(C1类)、土建(C2类)、综合(C3类)三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类)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类)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考核组织

  考核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类别分专业进行。自2017年10月份起,我省“安管人员”考核将启用新考核大纲及题库,原考核大纲及题库停止使用。

  1.A类考核全面实施无纸化考核方式。

  2.B类、C1类、C2类考核自2018年1月起全面采用无纸化考核方式。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系统

  “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http://221.226.118.168:7080/jscbmis/)己升级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http://221.226.118.170:8080/login)(以下简称“监管平台2.0”)。自2017年9月15日起,“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停止使用。

  (二)报名方式

  A类、B类、C1类、C2类考核报名采取网上申请、网上核验的全流程在线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监管平台2.0”填报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1.A类报考人员经网上填报系统核验后,自主选择考试场次,参加无纸化考核。无纸化考核信息在“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http://www.jscin.gov.cn/web/kspxw/)实行动态公布,通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转批至省级相关部门,由南京无纸化考核考点承担考核考务工作。

  2.B类、C1类、C2类报考人员经网上填报系统核验后,通过系统安排考场,参加考核。考点、考核批次将在“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http://www.jscin.gov.cn/web/kspxw/)公布。C1类和C2类仅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报考。

  3.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中申请过但未参加考核的,以及新申请参加考核的报考人员,均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

  (三)报名条件

  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具备下列相应的文化程度、职称、执业资格等条件。

  (1)主要负责人(A类)

  ①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定代表人除外);

  ②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项目负责人(B类)

  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C2类)

  ①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②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四)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须在“监管平台2.0”内上传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核验:

  (1)主要负责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聘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2)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劳动合同、聘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劳动合同、从事工作年限证明、聘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管理系统进行核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报考人员数据准确有效。

  (五)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

  考核报名采用二代身份证识别技术采集报考人员身份证信息。报考人员可登录“监管平台2.0”,自行通过身份证读卡器扫描完成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也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身份证采集。

  (六)准考证打印

  A类报考人员,于考前3个工作日内打印准考证;B类、C1类、C2类报考人员,于考前5个工作日内打印准考证。

  五、证书管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江苏省内开展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建办人函〔2017〕470号)文件精神,我省将逐步推行“安管人员”电子证书。

  (一)启用电子证书

  1.自我省正式推行“安管人员”电子证书起,对于考核合格者,启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与原纸质证书有同等效能)。对于持有原纸质证书办理变更、延续业务的,不再在原证书上打印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在电子证书上显示。

  2.在我省正式推行“安管人员”电子证书前,已取得的纸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统一生成电子证书。

  3.启用电子证书后,取消证书遗失补办业务。

  (二)证书换发

  自我省正式推行“安管人员”电子证书起,原C类证书持证人员按自愿原则可一次性换发C1类或C2类电子证书。持证人员在“监管平台2.0”内上传“安管人员”证书换发申请,上传申请表、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换证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三)业务办理流程

  “安管人员”的变更、延续、注销等业务,企业须通过“监管平台2.0”申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事关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管人员队伍建设及行业健康发展,各地应高度重视,按照考核管理及“放管服”各项工作要求,快速掌握新流程、新标准,有效加强监督检查机制,强化重点事项、关键环节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应将提高报名服务质量、严格考风考纪管理、强化证书事项办理等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七、联系方式

  1.考核申请联系方式 徐锋 025-51868676

  2.证书管理联系方式 蒋衍 025-51868235

 

  2017年9月11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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